王允受诬下狱,众人请之乃赦

  • 月份: 中平元年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王允受诬下狱,众人请之乃赦
  • 地点: 洛阳
  • 人物: 王允 汉灵帝 张让 杨赐 何进 袁隗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184年
  • 出处: 全后汉文 后汉纪 后汉书

(后汉纪 黄巾贼别党起於豫州,允击,大破之。於是贼中得中常侍张让书,允具以闻灵帝。帝深切责让,让辞谢,仅而得免。让由是怨允,谮之於灵帝,诏征允治罪。道遇赦,还官。后百余日,复见征。太尉杨赐与允书曰:“若以张让事,百日再征,宜深思之。”允故吏流涕进药,允弃而不饮。会大将军何进请允,得减死一等。遂变名姓,隐遁山藪。)(全后汉文卷五十一)

(王允传 明年,遂传下狱。会赦,还复刺史。旬日闲,复以它罪被捕。司徒杨赐以允素高,不欲使更楚辱,乃遣客谢之曰:“君以张让之事,故一月再征。凶慝难量,幸为深计。”又诸从事好气决者,共流涕奉药而进之。允厉声曰:“吾为人臣,获罪于君,当伏大辟以谢天下,岂有乳药求死乎!”投杯而起,出就槛车。既至廷尉,左右皆促其事,朝臣莫不叹息。大将军何进、太尉袁隗、司徒杨赐共上疏请之曰:“夫内视反听,则忠臣竭诚;宽贤矜能,则义士厉节。是以孝文纳冯唐之说,晋悼宥魏绛之罪。允以特选受命,诛逆抚顺,曾未期月,州境澄清。方欲列其庸勋,请加爵赏,而以奉事不当,当肆大戮。责轻罚重,有亏众望。臣等备位宰相,不敢寝默。诚以允宜蒙三槐之听,以昭忠贞之心。”书奏,得以减死论。是冬大赦,而允独不在宥,三公咸复为言。至明年,乃得解释。是时宦者横暴,睚众触死。允惧不免,乃变易名姓,转侧河内、陈留间。)(全后汉文卷八十一)

(范书王允传记载当有误,中平二年不见赦,王允传杨赐等人官职记载也不符。暂置于中平元年。盖中平元年征王允下狱,至中平二年复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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