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逊劝以施德缓刑,宽赋息调,孙权令有司尽写科条

  • 月份: 魏黄初七年 蜀建兴四年 吴黄武五年10月
  • 类别: 政治
  • 事件名: 陆逊劝以施德缓刑,宽赋息调,孙权令有司尽写科条
  • 地点:
  • 人物: 曹冏 孙权 陆逊 诸葛瑾 逢赍
  • 是否史实: 是
  • 年份: 226年
  • 出处: 三国志 晋书 全三国文 建康实录

冬十月,清河王冏薨。(明帝纪)

陆逊陈便宜,劝以施德缓刑,宽赋息调。又云:“忠谠之言,不能极陈,求容小臣,数以利闻。”权报曰:“夫法令之设,欲以遏恶防邪,儆戒未然也,焉得不有刑罚以威小人乎?此为先令后诛,不欲使有犯者耳。君以为太重者,孤亦何利其然,但不得已而为之耳。今承来意,当重谘谋,务从其可。且近臣有尽规之谏,亲戚有补察之箴,所以匡君正主明忠信也。书载‘予违汝弼,汝无面从’,孤岂不乐忠言以自裨补邪?而云“不敢极陈”,何得为忠谠哉?若小臣之中,有可纳用者,宁得以人废言而不采择乎?但谄媚取容,虽闇亦所明识也。至於发调者,徒以天下未定,事以众济。若徒守江东,修崇宽政,兵自足用,复用多为?顾坐自守可陋耳。若不豫调,恐临时未可便用也。又孤与君分义特异,荣戚实同,来表云不敢随众容身苟免,此实甘心所望於君也。”於是令有司尽写科条,使郎中褚逢赍以就逊及诸葛瑾,意所不安,令损益之。(吴主传 晋书食货志 建康实录吴上 全三国文卷六十四)(晋书陆逊误为陆抗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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