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月份: 晋泰始七年 吴建衡三年5,6月
- 类别: 灾害
- 事件名: 大雨,地震,伊、洛、河溢,诏交趾三郡、南中诸郡免赋
- 地点: 交趾 南中
- 人物: 司马炎 贾充 杨骏
- 是否史实: 是
- 年份: 271年
- 出处: 三国志 晋书 宋书 全晋文 水经注
五月,立皇子宪为城阳王。雍、凉、秦三州饥,赦其境内殊死以下。(晋书武帝纪)
(宋书五行五 泰始七年五月庚辰,日有蚀之。)
闰月,大雩,太官减膳。诏交趾三郡、南中诸郡无出今年户调。(晋书武帝纪 晋书五行中 宋书五行二)(初学记卷九引王隐晋书 武帝太始七年三月,诏太官减膳。)(房玄龄晋书称太官减膳为闰月,王隐称三月。)
六月,诏公卿以下举将帅各一人。辛丑,大司马义阳王望薨。(晋书武帝纪 晋书义阳成王望传)
大雨霖,伊、洛、河溢,流居人四千余家,杀三百余人,有诏振贷给棺。(晋书武帝纪 晋书五行上 宋书五行一 宋书五行四)(晋宋书五行志有一条作六年六月。)
(晋书五行上 自帝即尊位,不加三后祖宗之号。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,同称昊天上帝,一位而已。又省先后配地之祀。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。)(此注当包括泰始四年大水。)
(水经注卷十六 太始七年六月二十三日,大水迸瀑,出常流上三丈,荡坏二堨,五龙泄水,南注泻下,加岁久漱啮,每涝即坏,历载消弃大功。今故无今遏,更于西开泄,名曰代龙渠。地形正平,诚得为泄至理,千金不与水势激争,无缘当坏坏,由其卑下,水得逾上漱啮故也。今增高千金于旧一丈四尺,五龙自然必历世无患。若五龙岁久复坏,可转于西更开二堨二渠,合用二十三万五千六百九十八功。以其年十月二十三日起作,功重人少,到八年四月二十日毕。)(全晋文卷一百四十六)
(宋书五行五 泰始七年六月丙申,地震。武帝世,始于贾充,终于杨骏,阿党昧利,苟专权宠,终丧天下,由是也。末年所任转敝,故亦一年六震,是其应也。裴叔则曰:“晋德所以不比隆尧、舜者,以有贾充诸人在朝。”)(晋书五行下)(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引晋书 晋武帝时,频年地震。是时贾充、杨骏,递弄朝权。)
(宋书符瑞下 太始七年六月己亥,东宫玄圃池芙蓉二花一蒂,皇太子以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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